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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都不做就能挣钱:Uber和Airbnb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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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都不做就能挣钱,有这样的好事吗?在所谓的共享经济时代,类似Uber和Airbnb这样的新经济公司,只需要提供一个IT平台,就能够坐收大笔收入。更妙的是,这些公司无需对任何人承担任何责任。

    打车应用Uber最近吸引了很多媒体的关注,但引发关注的可不是什么好事。该公司一位高管近日威胁称,要对一位给Uber写负面新闻的记者进行调查。另外据称,一位用Uber打车的乘客被司机殴打。在旧金山,一位在Uber上提供服务的司机碾压了行人。而且,Uber的CEO因为据说培养了一种“兄弟会文化”而受人诟病。

    我无意淡化这些问题的严重性,不过我认为,Uber带来的这些基本性问题,与该公司一些具体的经营手法并没有多大关系,而主要是由于它采用了一种自身不承担责任的商业模式。除了Uber之外,其他很多做平台的公司——也就是通过扮演中介的角色赚钱,而不是自身提供某种产品或服务——也有同样的问题。我不知道人们是不是充分意识到了这种模式的许多内生性问题。

    今年夏天,我用租房应用Airbnb在加州克莱尔蒙特租了一套房子。预订费用是79美元——超过了租金的10%。我问房东,房子里有大床吗?她在电子邮件里回复说,等到我们入住的时候,她就会放一张大床进去。

    在入住日之前四个星期的时候,我试图再次联系房东,但是没有得到任何回复。Anrbnb只是提供了非常有限的帮助,从我联系他们到收到回复之间隔了很长时间。最后,那间房子里没有大床,我们只好住进了波莫纳的喜来登酒店(Sheraton in Pomona),因为克莱蒙特的旅店当时都已经订满了。经过一番催促,Airbnb的确返还了我们所有的预订费用,不过其实他们不必这样做。正如该公司的服务协议明示的那样,这只是一个在线平台,“Airbnb并不是房产的拥有者或运营者。”

    多好的一个业务模式啊!通过在一个具有高度可扩展性的IT平台上提供一种对接服务,Airbnb就能坐收大笔收入,它也无需承受与任何常规住宿服务相关的运营成本。Airbnb不用负责房子的维修和清洁工作(或者干净程度,这个原因让我在伯克利的一个同事不再使用Airbnb),其实它什么都不用做。

做一门不用承担责任的生意

    当然,Airbnb并不是唯一一家通过赚中介费挣钱的公司。Uber在其服务协议中也非常清楚地阐明,Uber既不是运输商,也不提供物流服务。所以无论是乘客也好,司机也好,甚至挡了车辆的行人也好,出了问题只能靠他们自己解决。

    与之类似,易趣(eBay)也不是一家零售商。就像它在用户协议中阐明的那样,易趣并不“保证所展示商品的存在、质量、安全性或合法性。”我敢说,那些因为销售含铅玩具而倒了霉的零售商,或是那些有大量存货卖不出去的零售商,肯定希望他们当初也能想到一个如此绝妙的生意。

    现如今,通过构建中介平台来赚钱的企业越来越多,因为这样能规避为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甚至可用性承担风险,所以何乐而不为呢?如果你除了网站之外什么都不用做,利润当然是非常可观的。

    要说这些公司还是学到了不少经验的。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Webvan,这是一家前埃森哲公司(Accenture)高管创办的企业,这家公司砸了10亿美元重金,试图提供日常生活用品送货上门服务。Webvan雇了很多人驾驶该公司自己购买的货车,然后利用非常复杂的管理软件,让司机从该公司自己的配送中心提货。现在看来,这个商业计划还真是蠢到家。如今像Instacart等公司使用的都是承包商,而不是自家的员工,从现成的食杂店里购买产品,然后递送给消费者。这种运营模式的投资和风险都小得多。


    亚马逊也完全可以跟个风,显著提高自己的利润水平。它为什么要搞自己的仓库并且雇那么多工作人员呢?它完全也可以把自己改造成一个中介,通过介绍买卖来提成——完全不需要储存书籍或其他商品。

无责任,大利润

    那么,这种业务模式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其实没有任何问题,只要你不在乎它犹如“狂野西部”的商业生态系统。对于那些拥有大型实体业务的企业来说,最妙的一点是你能向他们征税并且监管他们,要求他们遵守劳动法,做所有其他你在“新经济时代”逐渐无法做的事情。

    比如,尽管Airbnb在网站上明文要求“房东们”必须要遵守残疾人法和反歧视法,但相较于一家连锁酒店,让他们执行这些法律的难度要大得多。很多已经通过旅馆税和占用税的城市和县都不会向Airbnb征收这些税,该公司最终只同意在极少数城市代收税款,而履行税法的义务则完全在个体“房东”一方。

    有些法律规定了人们的工作时间(特别是交通业)。这些法规旨在保护驾驶员及他人免于遭受交通事故。但愿政府能够督促个体承包商遵守这些法规。另外,不要指望这些公司缴纳失业保险和社保金,因为大多数为这些公司工作的人都是独立承包商,而不是雇员。

    提供实际产品和服务的企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一旦出了问题,毕竟会有一个实体出来采取补救措施。比如,如果Webvan给消费者提供了变质产品或肉类,就得为此负责。诺德斯特龙(Norstrom)等零售商会给产品质量提供质保,但易趣不会。有一些租车公司在雇佣和管理驾驶员方面已经建立了良好的信用,一旦出了问题也愿意赔钱。而Uber就不会这样做——不过如果打起官司,会是什么结果还不好说。酒店一般都交了责任保险,也有必要的财务手段,一旦住客受到员工侮辱、伤害或其它安全问题,酒店会出面赔偿损失。Airbnb则不会这样,虽然该公司有大量经济资源,但是作为一家“非运营商”,不管你在短租期内出了什么问题,它早已把任何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

    这样推卸责任,包括推卸责任保险、遵守政府法规和缴纳工资税等责任,的确会节省大量的成本。这使得这些所谓“新经济”公司得以获得天生的、或许也是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企业推卸对员工的责任,削减成本,早已是老生常谈。很多年前,就有雇主觉得雇佣员工是件头痛的事。既要缴纳工资税,又要花时间去招聘,如果你炒了人家的鱿鱼,还要小心人家以不当解聘或是歧视为由把你告上法庭。所以有不少企业裁掉了不少员工,把他们的工作交给临时性支持机构和承包商来完成,这也就是所谓“非正规雇佣”发展得如此之快的原因之一。现在市场上甚至出现了一些协会,代表的正是这个行业中许多公司的利益。

    美国国税局和各州就业服务部门担心,他们将无法掌握个体承包商的失业率和工资税情况。所以他们制定了一份清单,以确认为某些公司工作的“非雇员”究竟是不是雇员,然后进行审计以确保雇员获得合理待遇。


好日子即将到头

    美国各州和各大城市已经开始对至少某些新经济公司实施监管,尽管此类努力经常会受到人们的嘲笑,并且背上了扼杀创新的罪名。我不知道推卸责任和法律义务是否真的属于“创新”。规避旨在监管旅馆位置的区划法规,对谁有资格开车载客的规定不管不顾,必然会带来一些风险,被服务一方真的应该警觉这些风险,如果你相信服务协议的话。

    对于那些担心收入不均的人,还有一个理由让他们重新审视这些新商业模式。密歇根大学(University of Michigan)商学院教授杰拉德•F•戴维斯和他的同事对53个国家在1960-2006年之间的数据进行了仔细分析。他们发现,人们在大公司里工作的比例越高,收入不均的水平就越低。这一发现是有道理的,因为内部劳动力市场以及雇员之间更密切的社会交往,比市场安排更易于减少员工的收入差异。

    你可以说我“老套”,但我的确更喜欢一家公司的“服务协议”里写明它究竟提供哪种产品和服务,而不是说它对任何事都不负责。我喜欢光顾的公司,是那种有自己的产品、有严格的管理、关心它的顾客、对员工提供监管、为服务提供质量保障的公司。(财富中文网)

    本文作者Jeffrey Pfeffer是斯坦福大学商学院(Stanford’s Graduate School of Business)组织行为学教授。他最近的著作《Leadership B.S.: Fixing Workplaces and Careers One Truth at a Time》将于2015年由哈珀柯林斯出版社(HarperCollins)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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