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公司海外直接上市有望迎来政策利好
鲍大雷 | 2013-12-19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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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往往只有大型国企才能获准在海外直接上市,其他公司大多通过VIE结构来绕开中国政府的监管,实现海外上市。但VIE结构直接带来了监管上的难题。不过,最近的消息表明,借着三中全会的东风,中国企业有望迎来政策利好,直接赴新加坡、甚至美国上市。
有迹象表明,中国公司赴海外首发上市的监管问题可能很快就会迎来突破。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GX)和中国证监会(CSRC)已经达成协议,允许中国公司直接在新加坡上市,而不必通过海外控股公司。虽然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总计已经有几百家,但往往只有大型国企才能获准直接上市。其他公司都要通过海外实体来绕过中国政府的监管,这个海外实体通常是设在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这样的结构带来的是监管方面的混乱:因为这些实体不是中国公司,中国政府不会对其实施监管;而外国政府也无法进行监管,原因是中国政府不让外国监管机构接触在中国的人员和报表。
现在,只要获得CSRC和SGX的批准,中国公司就可以直接在新加坡上市。不过,这项协议并没有涉及可变利益实体(VIE)问题。以前,采用VIE结构是为了规避中国在某些行业对外商投资的限制。
和新加坡或香港相比,大多数中国私营企业更愿意在美国上市。同时也有迹象表明,中美监管机构之间的僵局可能得到最终的解决。
2011年,多元印刷公司(Duoyuan Printing, Inc.)因涉嫌制造虚假信息从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退市。这家公司从此销声匿迹,不再按要求向美国证监会(SEC)提交报告。SEC启动了注销该公司资格的程序,但无法将相关启动令传达给多元印刷。11月15日,SEC向行政初审法官提出延期申请,同时继续尝试传达这项启动令。SEC国际事务办公室称,此事可能会耗时一年左右。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诉讼案有关的文件显示,SEC似乎已经放弃了和中方合作的念头。不过,此事有可能重新回到正轨。
2012年,SEC对四大事务所和德豪国际(BDO)的中国分支机构提起诉讼,理由是后者拒绝按照美国法律的要求向SEC提交审计工作底稿。2013年7月,法院就此举行了听证会,随后各方一直步调缓慢。原因是直到听证会召开前夕,中国方面才不情不愿地交出了东南融通(Longtop Financial Technologies)的审计工作底稿。2013年11月21日,这几家事务所表示,有证据表明此前几个月中它们就已经转交了更多的审计工作底稿,同时要求将这项内容添加到听证记录之中。在其他事务所的支持下,德勤(Deloitte)要求法院作出即决判决,理由是SEC已经拿到了它所要求的审计工作底稿。德勤还提出,如果不能做出这样的判决,就会申请将此案延期。
法官拒绝立即做出裁决,也不同意将此案延期。我预计,法官将裁定这些事务所未能按要求提供审计工作底稿的行为有罪。但我同时认为,这些事务所不会因此遭到重罚——它们只会被“打手心”,而且在可预见的时间里它们还会就此提起上诉。资本市场面临的风险则将消失。
虽然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已经和中方在共享涉案审计工作底稿方面达成了一致,但中方仍不同意这个机构就此展开调查,而进行调查是PCAOB最重要的职能。PCAOB主席詹姆斯•多蒂已经表示,PCAOB不能一直等待中方就此作出决定。有迹象表明,在这个问题上有可能实现突破。《华尔街日报》(Wall Street Journal)报道,中国监管机构负责人已在本周抵达华盛顿,将就PCAOB开展调查以及其他审计监管问题和美方进行探讨。
希望接下来传来的消息是CSRC建立起了中国公司直接赴美上市的审批程序。在美国,中国企业直接上市没有任何障碍。经过CSRC审批就意味着这些公司要接受中国政府的监管,对投资者来说这是件好事,因为CSRC有权处罚那些欺骗投资者的公司。
不过,直接上市并不能解决VIE带来的问题。我听到传闻说,中国政府已经下发文件,要求采用VIE结构的公司在赴海外上市前接受CSRC的审核。CSRC的审批也许会让这些公司的高层在决定不赴美上市前多做一些斟酌。我希望CSRC能选择另一条途径,从而使这些公司无需再借助VIE结构。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方案给外资直接在中国设立互联网和教育企业提供了充足的空间。中国互联网企业在CSRC的监管之下直接赴美上市则是在保护美国投资者方面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直接在美国上市还将为这些中国公司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二次上市铺平道路。目前,中国国内的投资者反而无缘持有许多最成功的中国上市公司的股票。(财富中文网)
译者:Char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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