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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互联网”雏形初现 企业转型路径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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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互联网具有战略与商业属性,不仅能建立新的物理连接,更能提供捕捉新用户和新需求的增量市场,必将成为商业维度更高级的生态系统。

巴黎气候变化大会12日晚通过了全球气候变化新协议,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此次大会期间,中国以更积极的建设者姿态活跃在气候政治舞台上,给全球气候谈判带来新气象。这一信号不仅展现出中国经济发展取向的调整,也预示着中国未来能源产业结构的变化。

作为全球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中国实际上并没有摆脱能源产消体系失衡的威胁:当能源价格攀升、市场供应紧张的时候,能源安全议题就会压倒能源产业的绩效目标,成为舆论焦点;而当能源价格低迷、市场需求不振的时候,能源企业又会因为产能过剩、绩效下行压力而放缓投资。这两种现象都将直接影响中国向新能源架构的转型进程,也不利于提升能源效率和发展可再生能源。

而且,在本轮经济周期中,中国还将继续迎来能源需求的饱和现象,涉及产能扩张的大型能源资产开始搁浅,能源产业的投资板块发生明显漂移,化石能源价格低迷,正对可再生能源的创新和投资产生负面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实现能源产消体系的再平衡,就必须依靠政策、技术和商业摆脱对传统模式的束缚,并合力形成以创新驱动增长的全新生态。只有这样,才能破解以往在经济发展、能源使用和环境保护中顾此失彼的三难困境。

幸运的是,随着数字技术刷新中国人对于“信息化”的理解,中国政府倡导的“互联网+”行动计划,有助于传统产业借力新技术获得突破性发展。其中,“互联网+智慧能源”指导意见使“能源互联网”成为发展可能。一方面,能源互联网正成为国内能源电力行业加速实现两化融合的思想前沿;另一方面,它有望成为可再生能源的新加速器,带来新竞争者的机会与传统企业的忧虑。

“能源互联网”蛋糕有多大?

“能源互联网”最早由美国科技财经作家杰里米•里夫金提出。其在著作《第三次工业革命》和《零边际成本社会》中从共享经济角度出发,前瞻性描绘了人人皆可成为“能源产消合一者(Energy Prosumers)”的能源互联网体系。部分地借鉴了这一观点,中国希望能源互联网可以帮助自身加速能源转型、实现资源效率和绿色经济,最终实现以电力作为主要能源、以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能源互联网并不是“能源”与“互联网”的简单叠加。那些看似无孔不入的消费者互联网,并不能直接交付用户所需的全部能源产品和服务。只有能源产业的传统企业与新参与者共同利用信息通信、大数据、物联网、新能源等技术,才能让互联网平台与能源专业服务深度融合,创造出新的增量价值。

那么,这个“增量价值”具体有多大呢?

埃森哲通过对主要表征数据的研究,尝试对未来五年情景做出粗略评估:预计到2020年,中国能源互联网的总市场规模将超过9400亿美元,约占当年GDP的7%。2014到2040年,中国电力装机容量预计共增加1716十亿瓦特,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量占56.1%。换言之,中国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和核电的投资将是对化石能源发电投资的3.7倍,逼近欧洲OECD国家同类投资总额。

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的突破口

从埃森哲的研究来看,鉴于互联网已经重塑了中国多个传统产业,加之电力市场改革的着力推进,围绕能源互联网的商业预期正在提升。能源互联网预示着,中国正在形成新型产业链、新型市场和新型商业模式,这为中国能源企业“边转型、边增长”创造了无限可能。不过,企业从中的实际获益程度,将取决于其推进数字化的观念与能力,取决于其对商业生态变化趋势的理解。

埃森哲从价值实现的角度出发,认为中国能源互联网的发展应根植于五位一体的价值点。它们会对中国未来的新能源架构产生重大意义:

首先,能源基础设施的互联。这是能源互联网价值实现的基础条件。预计随着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接入以及中国燃气需求的增长,中国需要不同能源基础设施进一步开放互联,甚至需要与其他行业基础设施互联——例如电力系统与电气化交通系统之间的能量与信息交换。

其次,能源形式的互换。在基础设施互联为多种能源互补创造条件后,热能、电能、化学能等不同能量形式还可以在能源互联网中相互转化、存储和调剂。例如,多余的可再生能源能够通过抽水蓄能或高性能电池得到有效储存,并可通过智能输配网络满足用户需求。

第三,能源技术数据与信息技术数据的互用。能源互联网的关键使能技术是物联网。这也是运营技术(OT)与信息技术(IT)融合的重要支撑。通过物联网采集的能源生产运营数据,将与企业级应用的信息化数据之间进行共享和集成,从而得出实时业务洞察,用以辅助企业战略决策。

第四,能源分配方式的互济。能源互联网应在广域和局部均能感知、分析、预测能量余缺信息,通过能源路由器、能源输配平台等系统性创新,对各类能源产品和能源服务进行精细调度与分配,同时对能源用户提供和维护无缝衔接的服务体验。其数字化和可视化的调度平台将有助于消除产能过剩。


最终,能源生产与消费商业模式的互利。传统能源供应商、可再生能源生产商、能源输配优化商、终端能源解决方案集成商、系统资产运维服务商等能源互联网的参与成员都能利用数字技术不断进化,在新的商业生态中形成互利共赢的“能源产消共生体”。

基于中国国情和产业现状,埃森哲认为能源互联网至少应包括多种能源的生产与协调系统、智能化控制调度、分布式能源利用、微网等新型配电服务、能源交易市场等关键环节(如下图)。

能源企业的转型挑战

从以上分析来看,能源互联网具有战略与商业属性,不仅能建立新的物理连接,更能提供捕捉新用户和新需求的增量市场,必将成为商业维度更高级的生态系统。埃森哲认为,中国能源互联网从投石问路到繁荣发展,将经过“有容乃大、平台论剑、无远弗届、乾坤易位”四个标志性发展阶段(如下图)。

在这四个阶段中,能源互联网的核心价值是通过创新实现的:用户价值创新、数据价值创新、能效价值创新。要实现这些创新,生态系统中的合作企业就需要打破传统的商业模式,通过聚合用户资源、输配资源和技术资源,提供更多新产品、新服务、新赢利模式甚至投融资模式。

在这种情况下,传统能源企业和新兴互联网企业应当把彼此看作战略同盟,通过业务与客户群的有效融合,分阶段共同创造商业模式。在能源互联网中,它们都是“能源产消共生体”,需要跳出现有思维模式的框架,从自我的重新定位开始起步(如下图)。

当然,除了企业层面的转型,实际上,健全的市场机制和产业政策是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它应当具有完善并且明确的法规和监管体系。政策制定者需要结合市场改革进程,借鉴但不照搬国际经验,引导各类企业以“能源产消共生体”的差异化角色,置身于开放创新的数字化能源产消生态系统中,一边完善物联网等数字化的技术基础设施,一边吸引社会投资、促进行业融合发展。

我们相信,在未来能源互联网环境下,能源企业只要能够领悟好中国能源政策价值导向的深刻转变,在竞争与合作中实践能源互联网逐步开启的创新商业模式,就可以在资产组合、角色选择和服务范围等战略层面实现突破,开辟出以服务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增量市场,锁定新的收入来源,使新业务成为既能自我生长、又能抵御颠覆性冲击的“息壤”。(财富中文网)

作者丁民丞为埃森哲全球副总裁、大中华区副主席。本文内容摘自《中国能源互联网构想与展望》报告,点击此处下载完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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