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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水流入外人田:中国人为何买不了中国科技绩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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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微博,包括刚刚上市的京东以及即将上市的阿里巴巴,这些都是中国科技公司中的明星公司,外国投资者靠他们赚得盆满钵满。但因为法律法规的限制,中国投资者反而无缘成为它们的股东。

    当今中国一大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是,中国科技公司的佼佼者大多为外国人所持有:腾讯控股(Tencent Holdings Ltd)、微博(Weibo Corp)、新浪(Sina Corp.)和京东(JD.com),随便举出几个明星股票,都是这样。

    很难确切知道外国人拥有这些公司多少股票。中国法律禁止外资投资科技领域(稍后将进一步说明),为了绕开相关规定,中国公司使用了非常复杂的结构,而这也模糊了真正的持股状况。但即便是非常保守的估算,外国人也持有大量股份。而且,他们都赚得盆满钵满。

    南非传媒公司Naspers以3,400万美元购得的腾讯早期股份,当前价值已超过400亿美元。雅虎(Yahoo)2005年投资阿里巴巴的10亿美元,当前也已价值约300亿美元。百度(Baidu)2005年的IPO也让很多美国的风险投资者一夜暴富。

    但如今尤其引人注目的是,除了这些中国公司的创始人和内部人士拥有的股票外,这些公司的很多股票都由外国人所持有。基本上,这些海外上市的中国科技公司都是外国人持有——造成这个结果的正是前面提到的中国法律规定,因为它禁止大部分中国人持有这些中国业绩最佳公司的股票。

    外国人最早能持有这些中国科技新贵的股票是通过可变利益实体(VIE),这种架构是2000年中国互联网门户网站新浪在纽约上市时创造出来的。

    可变利益实体是一种会计技巧,旨在绕开中国政府的限制,让外国投资者能拥有科技等中国政府视为敏感行业的股权。依照这些法律规定,外国投资者通常禁止持有“增值”电信公司50%以上的股份。

    为了绕开这些法律规定,银行家们在开曼群岛等避税天堂设立了可变利益实体,将它们与中国大陆的公司关联起来。这使得外国投资者可以购买这些可变利益实体的股票,而不是直接购买中国大陆公司的股票。

    但通过海外上市,这些科技公司在中国变成了外国股票,意味着普通中国投资者不能购买。中国严格的资本管制禁止国人将大笔资金转移出国,购买在纽约上市的股票等这类资产。

    “这是在这个行业使用开曼群岛/可变利益实体架构所产生的问题之一,”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Peking University’s Guanghua School of Management)教授保罗•吉利斯说。这位教授在北京开了一个非常有影响力的会计博客,他说“这些公司选择海外上市后,中国人就被排除在外,无法再成为它们的股东。”

    这也是为什么,即便用最保守的估计,海外上市中国科技股公司的大股东也是外国人。

    以腾讯公司为例,这家公司运营着中国最流行的应用软件微信(WeChat),当前价值1,450亿美元。据通讯公司网站的数据显示,南非传媒公司Naspers拥有它大约35%的股份。公司董事长马化腾和一位联合创始人拥有这家公司约16%的股份。剩余大部分股份都为中国大陆以外的人士所有。

    阿里巴巴的例子更加鲜明。阿里巴巴在今年早些时候递交的IPO材料中称,雅虎持有23%的股份,总部位于日本的软银(SoftBank)拥有34%的股份。相比之下,创始人马云仅持有约7.5%的股份。

    一旦阿里巴巴这项宣称为美国最大IPO的交易在纽约进行,几十位阿里巴巴内部人士将通过公开市场出售所持股份,成为互联网富豪。而这些买主将毫无疑问来自中国之外。

    普通中国投资者不能购买海外上市的最热门中国股票,中国并不是没有人注意到这个不公平的现象。2011年出版的《99%的中国人不知道的历史真相》(The Historical Truths 99% Chinese Don’t Know)一书中,一张图显示日本、美国和南非分别持有搜狐(Sohu)、百度和腾讯85%以上的股份。

    这张图有点夸张。但在中国,这种情绪一点也不夸张。(财富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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