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世界的事儿
2月21日,阿里巴巴B2B公司(1688.HK)宣布其首席执行官卫哲及首席运营官李旭晖因客户欺诈行为而引咎辞职,这一事件在中国商界引起轩然大波。此次查实的欺诈规模,其实对于阿里巴巴来说微不足道,只有区区280万美元(公司2010年上半年收入近4亿美元),但结果却导致二人双双去职,另一高管被降职使用。
阿里巴巴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一家公司。2005年,我们曾将其创始人马云选为当年的年度商人。自那时起,马云每年都入选我们的“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商界领袖”排行榜(今年依然如此);2009年和2010年,阿里巴巴又两次进入我们“中国最受赞赏的公司”排行榜前两名,卫哲也两度接受本刊采访。2009年接受采访时,他特别强调了公司的价值观,表示“阿里巴巴的理念就是‘以德为先’,而以德为先的前提又是‘以道为先’。”并明确要“以德治司”。然而,两年后,恰恰是在道德上阿里巴巴出了问题,卫哲本人也黯然离职。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阿里巴巴B2B公司的问题肯定不是今天才发生的。去年,本刊记者赴杭州采访时,偶然旁听了公司内部的员工培训。当时,很多负责销售的员工向卫哲提了很多关于公司销售政策方面的尖锐问题,而卫哲当时也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本刊记者当时就觉得公司问题不少,而其内部透明的氛围又决定了这些问题不可能不被马云觉察。
与我们接触到的很多大型企业不同,阿里巴巴集团是一家价值观至上的公司,而且它利用价值观来管理。虽然其他的大公司也很强调自己的价值观,但它们的管理更多的是依赖流程和制度。正因为如此,阿里巴巴B2B公司发生的欺诈客户的行为是马云最不能容忍的。在阿里巴巴B2B公司上市之际,他就提出了“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这样的惊世骇俗的观点,他怎么会容忍自己的公司欺诈客户呢?
从不足千人的小公司发展到如今员工超过2万人的大公司,阿里巴巴一直坚持其价值观管理。在我们这些外来者看来,这家公司在显得有点混乱的同时,也弥漫着“正在做一件改变世界的事儿”的激情,那种激情是在只有不足百人的创业公司中经常可以见到的。但说实话,我还从未在一家成立已经10年且员工超过万人的公司见到过。很难评判这种管理是对是错,因为那些依赖流程制度管理的公司最终无一例外都陷入不得不与官僚主义斗争的境地。
无独有偶,最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百度和淘宝两家中国知名互联网企业列入“恶名市场”名单,指责它们销售侵权或假冒商品。阿里巴巴对这种“道德”指控不予回应。在我看来,阿里巴巴如果要回应这种指控,得看它要把自己的价值观放大到多大的范围。它是仅仅不允许自己的员工欺诈客户,还是将来也不允许合作伙伴或者用户欺骗它们的客户?如果是后者,那它真是在做一件改变世界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