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富不过三代”魔咒 家族财富怎么管理?
10月28日,已故香港企业家霍英东的儿子霍震寰及霍震宇,于霍老逝世7周年的日子,在香港高等法院就霍老遗产官司展开诉讼。据报道,霍英东的遗嘱要求,遗产20年内不可分配。还指定由大房的二儿子霍震寰、三儿子霍震宇、霍英东妹妹霍慕勤及妹夫蔡源霖担任遗产执行人。看似完美的遗嘱未能避免子孙卷入财产争夺战中。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富不过三代,实际上在国际环境中也有超过半数的家族企业熬不过三代。瑞银证券财富管理部投资产品服务总监张琼指出,企业家在考虑如何延续名声和家族信念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如何延续家族的财富。当财富积累到一定金额,如何将财富进行保值和增值,如何提供财产的保护以应对意外情况,以及安全的将财富传递到下一代手中都是一个难题。
中国以及亚洲区的第一代富人,已经开始重视并参与财富管理。但他们希望能够有一定的决策权,第三方机构最好主要提供服务功能;而在欧洲或者相对成熟市场,企业家倾向于将决策权交给管理机构,这在家族的第三、四代接班人身上尤为明显。如今这种变化已经慢慢延伸到中国的企业家中。
根据瑞银证券财富管理部调研发现,多位企业家表达愿意将财产传给下一代,同时不希望这些财产产生负面作用或者尽快挥霍掉,希望在财富传承中有一定的制约。例如规定年龄阶段或者达到一定的人生历程,如完成学业、完成工作目标后才能获得财富。
另一方面,在财富传承的过程中,企业家希望也将慈善的想法一并纳入其中,成为持续发展的事业,按照有生之年设定的方案传承下去。
例如2008年,盖茨决定捐出580亿美元财产给名下慈善基金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当时《财富》指出:他根本不需要留钱,3个子女都会有基金会照顾,这辈子衣食无忧。如果真的要把遗产给子女,按照美国的法律,联邦政府会从中抽掉过半的遗产税。
股神巴菲特早在2006年就决定,将自己80%的财产捐给慈善事业。按当时的市值计算,巴菲特计划捐出股份价值370亿美元给盖茨及其妻子梅琳达建立的基金会,同时他也将其公司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同等金额的股票捐给了由他3个孩子运作的几个基金会,每笔总值可能超10亿美元。
在财产保护方面,企业家考虑的因素更多。例如因为家族争产案惹出豪门恩怨,子女结婚后,是否会因为婚变对家族的财产带来损失,特别是跨国联姻更加复杂,涉及到不同国家的复杂税务问题。
家族财富需要专业的财富管理机构来完成,在国外普遍采用的是以家族基金会,家族信托甚至海外公司等方式。与遗嘱的方式不同,家族信托是通过法律契约建立起来的法律关系,有财富创造者或者拥有者的委托人,有信托公司等受托人以及受益人。
具体操作是,按照法律在信托合同里具体设定享受信托收益的个人,委托人也可以作为受益人。受益人也可以是机构,比如慈善机构来享受信托的资产。
这种信托合同相对灵活,可根据委托人的意愿进行设立甚至修改。例如在最初设立信托时,家族的下一代年龄尚小,待他成人结婚后,可以将配偶加入信托受益人中。如果下一代做出违背家族准则的事情,作为第一代财富创造者如认为不应分给他,也可以取消。所以是相对灵活的工具。
但目前家族信托中财产保护等条例在中国的法律尚不完善和健全。海外资产放在信托计划中,其资产拥有权是非常明确的,但国内《信托法》不是很明确,财产转到信托后,拥有权是否发生了变更等都不明确。
同时在国内信托也不容易实现财产保护的功能。在很多国家,信托设立的时候会有一个机制进行信托财产的等级,相当于财产的公示,以表明这部分财产属于信托拥有,有官方的获得认可的透明渠道。而在中国信托财产等级比较欠缺,尤其是非金融资产登记制度不完善。
这也是中国企业家将家族信托选择在海外设立的原因,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操作方面同样会有风险。瑞银证券财富管理部总监郭丹圆讲述过一个案列,一位企业家将财产转入他在英国成立的信托公司,后来他太太与他离婚,按照英国的法律,太太可以获得一半的财产,但经过调查发现企业家真正名下的财产很少,他太太便提起了上诉。
经过法院判决,企业家是为了回避法律责任而设立信托,将资产转移。虽然手段是合法的,但其意图是为了回避责任,最终法院将信托财产定位为婚姻财产,判给太太。
虽然家族信托在操作上仍有难以把控的地方,但相对来说仍是可以保障收益并且相对灵活的财富管理方式。通过第三方进行家族管理投资,与几年前企业家重视资产回报相比,如今他们更加关注风险,如何进行资产配置和投资多元化。
根据瑞银证券财富管理部全国市场总监刘志坚的分析,企业家在财富管理上对存款配置更多,而对股票市场的配置大幅下降,同时对前几年火爆的房地产市场持观望态度。而PE类产品由于IPO停滞等原因也热度渐减。
同时企业家开始将目标投向了海外市场投资,其中的原因包括投资移民、子女留学以及中国大环境的因素。这时通过高收益债券以及杠杆投资都逐渐开始成为趋势,客户以海外房地产市场和以美国、日本为主的股票市场关注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