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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进军理财 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与监管

刘聪2013-10-28

百度今日正式上线“百度金融中心-理财”平台,该平台支持的首个理财产品为华夏基金公司旗下的华夏现金增利货币基金,标志着百度正式进军互联网金融领域。根据百度提供的数据显示,中国网民的在线理财需求已经爆发。在百度,用户每天搜索请求中已经有3.3亿次与“理财”密切相关,且需求强度还呈持续上升态势。

在信息传播发达的今天,互联网金融可以理解为利用互联技术搭建平台,以代替原先银行通道作用的金融业务。随着互联网金融中多种业务的逐渐火热,2013年多家大型互联网公司也将目光瞄准了此产业,BAT等巨头无疑将在互联网金融中扮演探路者的角色。

在互联网金融体系中,阿里、腾讯、京东、苏宁等已是先行者,阿里已推出支付宝、小额贷款、担保公司、淘宝理财以及余额宝增值服务;腾讯推出财付通、手机支付、众安保险业务、腾安价值100指数。今年上半年马化腾还曾表示正在考虑申请小额信贷牌照;而电商巨头京东商城也正在设立实体小额贷款公司,且申请已经通过前置审批流程;苏宁已于去年12月斥资3亿元发起设立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作为BAT之一的百度进军互联网金融也由来已久,在百度的金融业务体系下,从2008年与银联合作的第三方支付工具百付宝,目前已经获得了支付牌照,今年下半年百度推出了手机支付品牌百度钱包、支持信用卡申领业务的百度金融中心。现在还规划有面向中小企业的“百度小贷”等。

此次百度推出的理财产品与支付宝理财产品余额宝不同,是一项组合形式的理财计划,将与数十家金融机构合作。百度金融中心进行了两大创新:渠道创新和模式创新。在渠道方面,百度基于搜索为用户提供所搜即所得的金融产品,打造最短投资路径。而在模式方面,百度金融中心将创新多种模式,例如众筹金融、粉丝金融、团购金融等。这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上仍是个新生事物,同时也正在冲击传统金融行业的服务模式。
但作为互联网金融产品并非仅面向市场和用户,在政策监管方面仍需要与政府各个部门紧密沟通。包括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央行;如买卖证券金融产品,需要与监管证券产品的证监会沟通;买卖银行金融产品,需要与银监会沟通;买卖保险金融产品,需要与保监会沟通。

而此前因媒体曾爆出百度理财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过高,证监会曾通过官方微博称,媒体报道所称百度联合华夏基金推出的理财计划目标年化收益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注意到百度已就相关报道予以澄清。但其高收益率引发较大范围的关注,其中其业务的合规性成为争议的焦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5日表示,正在对百度提交的理财计划的材料进行核查。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层的态度,发言人表示,证监会下一步将加强基金的销售及其相关业务的监管。10月28日,百度金融中心理财平台正式上线,百度承诺愿意在相关监管机构的指导下,利用自身优势提供更好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体验。

实际上支付宝余额宝此前也曾有同等遭遇,今年6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曾表示,支付宝余额宝业务中有部分基金销售支付结算账户并未向监管部门进行备案,也未能向监管部门提交监督银行的监督协议,违反了相关规定,随后支付宝向证监会递交了所需手续。
这引发了另一个更大的话题:为何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频频触网,对于互联网创新金融产品应如何监管?

日前央行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展开调研,未来或将明确监管部门及出台指导性规范。互联网金融带来的交易成本大幅下降和风险分散提高了金融服务覆盖面,尤其是使小微企业、个体创业者和居民等群体受益。作为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具有透明度高、参与广泛、中间成本低、支付便捷、信用数据更为丰富和信息处理效率更高等优势。

但央行对互联网金融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担忧,央行指出,互联网金融也给金融监管、金融消费者保护和宏观调控提出了新的要求。

与传统金融业相比,互联网金融业的风险主要集中在消费者信息安全和风险管控等方面。风险来自需向消费者和市场详细披露各类业务规则,以及保障国家互联网和用户自身信息安全,避免消费者权益受损等方面,这些监管细则亟待明确并投入具体实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8月曾表示,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的整体监管法律法规框架已初步建立;同时,监管部门也充分认识到互联网模式下的基金销售业务是新生事物,原有的监管模式和思路需要不断调整,以适应其创新发展。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种新业务模式的跟踪和研究,适时完善监管机制、改进监管措施。

虽然互联网金融监管细则仍在完善之中,但余额宝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互联网金融实现闭环的可能性,百度金融理财产品的推出也表明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将势不可挡。对于百度来说,如何与监管部门有效沟通,如何将搜索、用户、广告主带入此金融闭环中,将成为百度金融产品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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