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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命令干扰的电子商务

山海看客2015-09-30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则消息,说是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人大常委会为了响应该县与阿里巴巴达成“农村淘宝”电商协议,要求职工每人网购至少1000元的物品。这件事一经曝光,便引起了网友的纷纷议论,怀疑这是强行摊派的行为。随后,扶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媒体证实,确实发了此通知,但未做强制要求,只是建议。事后统计,县人大常委会29名工作人员大多网购消费100多元,总计9600元左右。

然而,网友们并不买账。那么,这份通知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据报道介绍,其中有:“机关各位领导和同志:我县农村淘宝项目定于923日启动运营,按阿里集团业绩目标,运营首日全县36个村淘宝点订单要求达到一万单”,“请机关各位同志近期准备所需购买物品清单,每人消费暂定1000元。”等等。从这个内容来看,文件里没有看出建议,也确实没有“强制”的字样,但给人的感觉却明显不是建议应该有的口吻,更像是在下任务,因而在网友看来,似乎隐含了一定的强制性。

那么,这个“农村淘宝”是什么呢。按照阿里巴巴的说法,所谓的“农村淘宝”,就是要在农村发展电子商务,是要让先进的科技手段、形式、方法,融入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为他们所用,为他们造福。从这个方面来看,笔者认为,作为政府机构,包括县人大在内的机关部门,或许有义务和责任促进“农村淘宝”的发展。但是,这需要按照市场自身的规律去进行,要创造条件,让农民尽快走进电子商务时代,而不是政府部门自己直接去帮着“走量”,急功近利地制造“农村淘宝”的繁荣假象。若是这样,结果只会是阻碍“农村淘宝”的正常发展。

就这件事情来看,县人大常委会和“农村淘宝”项目应该没有直接关系,而就算只是提起建议,这种摊派的做法也很荒谬。该县机关的工作人员并不需要这个项目。通过让他们网购消费来提高扶风县“农村淘宝”项目的营业额,这和淘宝商家的刷单行为一样,本质上就是在造假,而且不可能成为“农村淘宝”长期稳定的客源。

事实上,持同样逻辑而被舆论批评的地方,不只是陕西扶风的强制网购。近几年来,地方政府强制工作人员捐款、集资的新闻不绝于耳,甚至有像长沙天心区和福建闽侯县这样强制体制内工作人员劝说家人答应拆迁的事情出现。试图以政府的强势来达成市场经济的目标,试图以行政权力最大化的手段来促成土地、资本等要素的合理流动。

笔者认为,要想让电子商务更好地在中国进一步发展,各地(包括扶风县政府)应该通过这件事吸取教训,摒弃这种以行政力量强制消费的陈旧思维方式,依法行事,按市场规律办事,才能为中国的电子商务经济发展创造出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从而吸引更多的资金和人才流入。同时,随着中国农村进入电子商务时代,那些主管农村事务的官员们,也要先让自己的思想和观念进入电子商务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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