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自然秩序高于人为秩序
企业管理:自然秩序高于人为秩序
凡是满足人们正常需要的管理就符合“自然秩序”
在企业管理中的自然秩序是指符合人性的管理,而人为秩序是指违背人性的强加秩序,是强加于人的东西。中国人民大学赵履宽教授说,任何管理都要以对人性的某种假设为出发点,比如有的管理重惩罚轻奖励,这是以“人性恶”为假设的;而有的管理重鼓励轻处罚,这是以“人性善”为假设;还有一种是在管理中兼顾惩罚和奖励,其实是把人性看得不那么善恶分明。
关于“人性”,不要纠缠到人性善和恶里面,人性是一种不可扼制的心理和行为倾向,也可以理解为“人的需要”,当然指的人的需要是人的正常合理的需要。可以这么说在管理企业过程中凡是满足人们正常需要的管理就符合“自然秩序”的理论,这种管理也应当是有成效的。
人为秩序由于违背人性而具有多方面的破坏性。像有些企业的管理者不讲道理,以势压人,碰到什么难解决的问题就要打通人家的思想;像有些企业干什么都讲突击,拚资源、拚设备、拚人力。这么做,虽然能够收到一时之效,却不能长久,很快企业发展就会一落千丈。
还有一个体现人为秩序的例子,就是我们的企业有一条企业家必须60岁退休的规定,这就有不妥之处。企业家靠自己的能力管理企业,如果人家干得好好的,就没必要到60岁时“一刀切”,相反,如果企业领导者能力不行,就是40岁也应当叫他赶紧下来。赵履宽在日本考察,发现他们那许多企业的董事长都在70岁以上,企业经营和管理得也挺好。
人的需要主要指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企业管理工作应根据每位员工的不同需求阶段分别对待。如,当一个人经济状况还比较差时,就应该在工资待遇方面多满足他;而对收入已经相对较高的员工,就应该在精神方面多满足他,比如提供给人宽松的工作环境,还可让他去国外考察,另外,对能力较高的员工,企业应做到权力共享。方法会有多种多样,关键还是要把“自然秩序”的思想搞透,彻底接受这种思想,用它指导企业的管理工作。
一些企业进行人员测评时,从问卷调查的设计上,就体现着很强的人为色彩。一些调查题目只是从概念到概念,根本弄不清员工的真实思想。这种测评不能只求得出一个结论,应最终使员工的潜力得到进一步地发挥。用自然秩序的理论指导这一工作,就要掌握员工一些实际的需求,如他最满意什么,最不满意什么……把一些符合员工人性特点的东西找出来,这样才会得出准确的测评。